制度规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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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档案馆整理编目制度
作者:     编辑:肖俊春   发布:2024年10月15日 09:14     点击量:

一、对接收进馆的档案和处于零散状态的档案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分类、整理和编目,使之系统化和条理化。

二、整理档案应贯彻“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,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,便于保管和利用”的原则。

三、对接收进馆的档案,凡质量合格的,及时入库上架,系统排列;如质量较差,则应加工整理、排列和编目,全宗内(同年度同期限)的目录中不出现缺号和重复号。

四、对馆藏档案中用铅笔、圆珠笔纯蓝墨水数显或复写纸打印的文件材料进行抢救,对破损的档案进行裱糊抢救。

五、对接收与馆藏档案内容相关的图书资料,要按照图书资料分类法进行分类、编目、排列和上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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