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对接收进馆的档案和处于零散状态的档案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分类、整理和编目,使之系统化和条理化。
二、整理档案应贯彻“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,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,便于保管和利用”的原则。
三、对接收进馆的档案,凡质量合格的,及时入库上架,系统排列;如质量较差,则应加工整理、排列和编目,全宗内(同年度同期限)的目录中不出现缺号和重复号。
四、对馆藏档案中用铅笔、圆珠笔纯蓝墨水数显或复写纸打印的文件材料进行抢救,对破损的档案进行裱糊抢救。
五、对接收与馆藏档案内容相关的图书资料,要按照图书资料分类法进行分类、编目、排列和上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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